乡村旅游 人类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
乡村旅游是以人类发展的理念为基础,它包括商业型旅游和发展型旅游。
商业型旅游是基于人们生活的一种休闲形式。因为消费者与被消费者的不平等,导致消费者文化的霸权和被消费者的文化边缘化。
发展型旅游是基于以旅游促进人类发展,通过以当地人为主位的旅游交流,在当地人的选择中增进他们的人类发展品质、改善他们的生活。
发展乡村旅游除了人类发展的基础,还应该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遗产保护结合起来。在传统旅游工业中,商业化的顾客即游客是主位,是主体。从人类发展和遗产保护的角度,应该淡化旅游的商业性,反客为主,即将地方社会的人类发展作为核心,以当地人以及他们的民族和文化作为主位,把握他们自己的生活和命运。
注重遗产保护的乡村旅游总体原则应该是“主位原则”,即以当地人为主,以当地文化的保护为主,而不是游客为主。这也是商业型旅游和发展型旅游的根本区别。
乡村旅游同样应该唤起人们的责任心,共同为家乡负责,避免各种对家乡的侵害行为。就中国现状而言,整体上应该鼓励发展型旅游,与大众旅游梯次配置,合理协调。贵州的乡村旅游发展应该汲取上述教训,避免短期效应和过度开发,在人类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建设旅游体系,已经导致旅游资源的萎缩和枯竭,难以持续。贵州各级领导、贵州籍商人更应该负起责任,提高人类发展的理念,形成“保护贵州”、“爱护家乡”、“呵护文化”的全民认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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